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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1-60455780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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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shaccord@163.com |
邮政编码: |
200030 |
公司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50号汇鑫国际大厦1702室(宜山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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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际冲浪(桨板)比赛权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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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R2020SH1000699
转让底价: 3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7-1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9-07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
一、项目简介: 自2016年国际奥委会宣布冲浪项目成为东京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国内各省市开展冲浪项目非常积极,目前正式开展冲浪项目14个省市,专业运动员400人左右,,冲浪项目除被列入奥运会,还有亚沙会、亚青会、大运会、全运会都将冲浪项目列入正式比赛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亚运会正式列项。 二、项目现状: 2019年全国共举办桨板赛事十几场,参与人群接近万人,桨板运动目前是水上所有项目发展最快的水上运动,动作简单易学,器材携带方便,水域场地要求低,安全系数高,使得桨板项目开展的非常火爆和普及。 |
标的企业简况
其他披露内容 |
应标方获得权益: 1、国际冲浪桨板、比赛权益包括总冠名、报道权及赛事运营权; 2、邀请冠名企业负责人担任赛事组委会xx职务; 3、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颁奖晚会等活动,享受贵宾待遇,为获奖选手颁奖; 4、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主持人口播播报冠名赞助商; 5、获得vip证件xx张,可参与赛事开闭幕式及相关官方活动; 6、包括xx媒体对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赛事等活动进行全面报道; 7、新闻发布会、开闭幕式、赛事主背景、A字板等体现企业logo; 8、赛事公告、秩序册、领队手册等印有企业logo; 9、号码布、号码牌、赛事包、工作车等印有相关logo; 10、活动指引、地标、道旗等印有企业logo; 11、企业专访:合作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做企业专访; 12、完赛证书等印有相关logo; 13、所有工作人员、志愿者的服装印有相关logo; 14、开闭幕式现场展位; 15、所有权益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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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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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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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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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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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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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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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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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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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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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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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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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根据协议签订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将价款支付至项目方指定银行账户。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为应标方向项目方交纳的费用。应标方需自行承担赛事承办费用。 2.本项目招募合作伙伴数量为1个,合作期限为1年。 3.意向应标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在挂牌公告期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应标方在《举牌申请书》中对项目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意向应标方。意向应标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帐号:216250100100136958 4.意向应标方须自行下载《举牌申请书》(见附件)。意向应标方在举牌同时,按照规定递交《举牌申请书》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联交所组织签订承办协议。应标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如意向应标方未被项目方确认为应标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项目方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的,经过项目方确认后,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应标方和成交价格。联交所组织签订承办协议。 应标方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开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应标方未被确定为应标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应标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径无息退还。 7.竞争性谈判中,意向应标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择优遴选: 1)意向应标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专业能力等; 2)意向应标方在其产品专业领域有较高声誉; 3)意向应标方的赞助报价; 4)意向应标方举办过全国性比赛的经验情况; 5)其他。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项目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应标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应标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项目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应标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应标方 (1)在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签订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应标方 (1)在竞争性谈判未提交文件的; (2)在竞争性谈判各意向应标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应标方通过竞争性谈判被确定为应标方后,未签订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应标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应标方一经递交举牌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文件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应标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应标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2.应标方须具有正面、积极的企业形象,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五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应标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9.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公告期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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