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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存货、设备等)
           
       
       
 

项目编号:GR2020SH1000941

转让底价:  14,918.682055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

资产类别:   机动车,机械设备,土地(使用权),不动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8-25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9-2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共45项及在建工程等(详见附件清单)、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详见附件清单)、交通运输车辆共5辆

 

资产类别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证号

南开房权证字第16005432号等(详见备查文件)

房屋规划用途

非成套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共45项及在建工程等(详见附件清单)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62645.69

房屋结构

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

 

资产类别

土地

坐落位置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广路188号

土地证号

通开国用(2016)第030500006

土地面积(平方米)

87982.95

用途

位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广路188号的生产经营地1宗(详见附件清单)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名称

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详见附件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清单

计量单位

批

数量

1

主要功能用途

详见附件清单

 

资产类别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1

车牌号

苏F993H7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

大通牌

发动机号

SRT1650

数量

5

现状分析

本次转让交通运输车辆共5辆,前述机动车信息仅为其中一辆,其他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清单。

标的企业简况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广路188号

重要信息披露

纳入评估范围的尼欧凯牌QTK6750TL大型普通客车证载权利人为江苏尼欧凯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截止评估基准日车辆证载权利人尚未变更,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承诺产权为其所有,产权无异议。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所在地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区管理委员会向交易所出具了属地内园区的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的说明,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2、本次拟处置资产详见《附件清单》。转让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及公告《附件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航爱维客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江广路18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支付保证金447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全额交易价款时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评估报告》、《评估明细表》及公告《附件清单》中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转让方不保证部分资产与现场实物不存在一定差异,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清单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7)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税款,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 9)本项目不论协议成交或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3.5‰缴纳交易手续费。 10)标的资产成交后,如资产交接过程中产生运费、装卸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11)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说明,承诺自行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2)同意本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所有资产项的完整性及精度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47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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