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32020SH1000502
转让价格: 1,50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徐汇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01-0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01-2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复旦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446弄1号楼2205-2207室 |
法定代表人 |
马志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
成立时间 |
2002-01-08 |
注册资本 |
1,590.0000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007345782746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信息、医疗器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医疗器械软件的开发及销售自产产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详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地址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1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复旦复控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7.736 |
2 |
自然人5人 |
25.912 |
3 |
骏昇实业有限公司(香港) |
20 |
4 |
上海复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8.805 |
5 |
上海复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47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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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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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营业收入 |
229.977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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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333.509600 |
净利润 |
-333.50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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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829.747227 |
负债总计 |
51.14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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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778.597631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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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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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20-10-31 |
营业收入 |
349.28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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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185.656085 |
净利润 |
185.656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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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871.837105 |
负债总计 |
308.626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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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563.21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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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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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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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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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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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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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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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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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665.19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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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67.02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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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598.170000 |
3,1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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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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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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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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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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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评估基准日前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该疫情尚未结束,评估中考虑了管理层对于疫情影响的初步判断。资产评估师获得的企业管理层在此大背景下编制的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测算的基础。资产评估师对其提供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 判断,并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进行讨论沟通,经被评估单位调整和完善后, 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及主要假设。 盈利预测本身是基于基准日时点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要素基础下,对未来经营业绩最大可能实现状态的估计和判断,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 的审慎利用,不应被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如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发生变化时,则可能导致实际经营与盈利预测出现差异,进而影响评估报告中的结论,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使用该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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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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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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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复旦复控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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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369弄4号302-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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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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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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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37.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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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7.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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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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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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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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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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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现有劳动合同)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四、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如下: 1)同意在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挂牌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产权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产权标的和标的企业所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保证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要求意向受让方按照本合同全部交易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款项用于支付产权交易机构及相关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后,剩余款项用于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意向受让方补足。 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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