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36
转让价格: 5,56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市辖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11-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12-1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象慧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A座31层3106室 |
法定代表人 |
马振洲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成立时间 |
2016-03-25 |
注册资本 |
6,541.1766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8MA004CPN95 |
经营范围 |
销售食品;数据处理(数据梳理中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99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32.1043 |
2 |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0468 |
3 |
宿迁丰达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2878 |
4 |
深圳高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13.4892 |
5 |
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
7.1942 |
6 |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1583 |
7 |
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
0.7194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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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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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营业收入 |
14,111.5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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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598.180000 |
净利润 |
65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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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28,195.680000 |
负债总计 |
18,144.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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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10,050.750000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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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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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20-10-31 |
营业收入 |
9,567.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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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5,295.900000 |
净利润 |
-5,312.7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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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25,071.650000 |
负债总计 |
20,333.6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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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4,737.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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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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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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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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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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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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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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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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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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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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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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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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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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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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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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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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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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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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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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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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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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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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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166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价格的价格受让此产权标的,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任一时点的不低于转让挂牌价格的的存款证明。(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天)。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68.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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