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32020SH1000177
转让价格: 2,580.00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批发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9-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10-2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震达药材医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士路23号2107室 |
法定代表人 |
沈行良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成立时间 |
1990-07-20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5133930738Y |
经营范围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凭许可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3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上海南汇区药材医药总公司 |
49 |
2 |
上海二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9 |
3 |
上海复旦绿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 |
4 |
上海伟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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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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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9 |
营业收入 |
3,598.547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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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93.944207 |
净利润 |
-69.022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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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268.375649 |
负债总计 |
645.72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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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622.654059 |
审计机构 |
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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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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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20-07-31 |
营业收入 |
1,358.066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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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72.154644 |
净利润 |
-72.147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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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129.699858 |
负债总计 |
700.83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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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428.867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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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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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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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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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核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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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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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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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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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268.375649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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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645.721590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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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622.654059 |
2,3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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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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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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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采用收益法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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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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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提醒等内容 |
1)2020年初中国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于2020年1月30日被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出具报告日,事件还在不断地持续发酵中,评估机构已充分关注到此事件会对评估结论的产生影响,并就此事项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进行了预测,评估机构基于目前状态下企业情况以及行业情况,未发现预测不合理的迹象。但由于未来疫情发展状况及国内外影响尚不明确,可能会对评估精度产生影响,提请本报告使用方注意。 2)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海震达药材医药有限公司部分存货存在破损,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破损存货无可回收价值,本次评估将破损的存货评估为0。 3)根据股东会决议、关于延长上海震达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经营用房免租期限的请示及申请报告,上海震达药材医药有限公司在新场镇牌楼西路的办公经营场所,由上海南汇区药材医药总公司无偿提供使用,期限自2018年9月1日始至2020年6月30日止,之后,若上海震达药材医药有限公司仍需使用,则按照市场租赁价格,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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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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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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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南汇区药材医药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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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浦东新区惠南镇通济路146弄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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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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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所有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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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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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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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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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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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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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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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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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二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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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5号楼1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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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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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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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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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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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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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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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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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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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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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复旦绿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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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446弄1号2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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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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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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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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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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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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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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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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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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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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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上海伟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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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959弄5号1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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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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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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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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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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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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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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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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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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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且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但不得超过首付款支付后一年。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所收到的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依据经标的企业全体职工表决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74万元或等值外币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为产权标的成交价格的5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且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但不得超过首付款支付后一年。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所收到的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若受让方为外国企业支付外币的,汇率按结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中间结算价计算。由于汇率波动造成转让方在转股结汇时人民币金额低于最终成交价格的需由受让方补足差额,若高于人民币最终成交价格的转让方应将溢价部分返还受让方。 10、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74.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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