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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G32019SH1000338-2


转让价格:  4,005.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3-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5-20


标的所在地区:   厦门市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鸿翔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

安维明

成立时间

1993-01-06

注册资本

868.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2001549984834

经营范围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35.630000

 

营业利润

38.630000

净利润

35.27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所有者权益

1,902.2200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9-30

营业收入

25.660000

 

营业利润

6.960000

净利润

6.660000

 

资产总计

1,936.460000

负债总计

27.590000

 

所有者权益

1,908.880000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29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03.900000

1,703.900000

 

固定资产

181.200000

1,537.55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4,451.650000

 

流动负债

26.190000

26.190000

 

长期负债

3.310000

3.31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29.500000

 

净资产

1,902.220000

4,422.1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22.15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111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
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实施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G32019SH1000338-2

转让价格:  4,005.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03-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4-21

标的所在地区:   厦门市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鸿翔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

安维明

成立时间

1993-01-06

注册资本

868.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2001549984834

经营范围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35.630000

 

营业利润

38.630000

净利润

35.27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所有者权益

1,902.2200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9-30

营业收入

25.660000

 

营业利润

6.960000

净利润

6.660000

 

资产总计

1,936.460000

负债总计

27.590000

 

所有者权益

1,908.880000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29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03.900000

1,703.900000

 

固定资产

181.200000

1,537.55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4,451.650000

 

流动负债

26.190000

26.190000

 

长期负债

3.310000

3.31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29.500000

 

净资产

1,902.220000

4,422.1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22.15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1112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
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实施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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