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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数物联网有限公司25%股权
           
       
       
 

上海联数物联网有限公司25%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104

转让底价

2807.5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05-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9-06-10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联数物联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1601-193

 

法定代表人

张丽虹

 

成立时间

2017-12-29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6MA1FYAEY2W

 

经营范围

从事物联网、智能化、数据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数据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

 

2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84.489677

营业利润(万元)

-1034.577283

净利润(万元)

-1034.577283

资产总计(万元)

10145.457372

负债总计(万元)

1180.034655

所有者权益(万元)

8965.422717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2-28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10.809518

净利润(万元)

-110.809518

资产总计(万元)

8837.516139

负债总计(万元)

-2.747035

所有者权益(万元)

8840.26317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4-30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731.059469

0.000000

固定资产

132.789026

0.000000

无形资产

658.198289

0.000000

其它资产

623.410588

0.000000

资产总计

10145.457372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080.034655

0.000000

长期负债

100.000000

0.000000

负债总计

1180.034655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965.422717

1123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07.50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管理层拟以投资设立的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间接参与本次受让。

2、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资产评估结果采用收益法结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22301-119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权比例

6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高邮路19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权比例

4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842.2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为保护标的企业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尽调保密承诺函并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300万元保密承诺金后方可对标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查阅信息发布申请材料。在意向受让方不违反尽调保密承诺函的情况下,保密承诺金由转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退回。

 

6.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功受让本项目标的,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准)起3年内,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转让本次受让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不以持有的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主体,联合受让主体各方都应当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责任及相互间的连带责任。

 

5.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842.25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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