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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欧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6.33%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SH1000128

转让底价

1219.817235(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8-05-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18-06-2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欧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共和新路912901-4

 

法定代表人

徐蔚

 

成立时间

2009-02-09

 

注册资本

3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6684074173E

 

经营范围

新能源科技、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电力技术、光电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节能科技、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电,电力专业建设工程设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网络工程,通信建设工程施工,送变电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和维修,电力设备、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光电探测传感设备、电器设备、光电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劳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骅炻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8.67%

 

2

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

36.33%

 

3

徐蔚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6

营业收入(万元)

4200.769952

营业利润(万元)

-786.456507

净利润(万元)

-533.331857

资产总计(万元)

6048.221439

负债总计(万元)

2295.062772

所有者权益(万元)

3753.158667

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津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万元)

8029.551727

营业利润(万元)

51.883354

净利润(万元)

183.833468

资产总计(万元)

8438.653330

负债总计(万元)

4128.737875

所有者权益(万元)

4309.915455

审计机构

上海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8-03-31

营业收入(万元)

497.419373

营业利润(万元)

-242.786322

净利润(万元)

-230.786322

资产总计(万元)

4981.770058

负债总计(万元)

810.294702

所有者权益(万元)

4171.47535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恒能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7-11-23

 

评估基准日

2017-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津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4099.390536

4099.390536

固定资产

169.712121

321.655337

无形资产

0.000000

204.860000

其它资产

540.756286

540.756286

资产总计

4809.858943

5166.662159

流动负债

1808.748575

1809.367019

负债总计

1808.748575

1809.367019

净资产

3001.110368

3357.29514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19.705324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上海骅炻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未按照联交所交易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公司应收上海华星电器有限公司1,148,896.00元的货款涉及法律纠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于20176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16)沪0106民初31007号】,根据判决,被告上海华星电器有限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货款1,148,896.00元。本次评估按此金额确认评估结果。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电力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4301号楼11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权比例

36.33%

拟转让产()权比例

36.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恒能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恒能企业发展集团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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